該不會A錯是因為現在公務員懲戒機關變懲戒法院了
(A)公務員懲戒機關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 懲戒法院
(B)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為憲法上所稱法官→ (O)(C)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為之
→由主管機關首長送懲戒法院審理
※比較:九職等以上公務員則是應由機關備文敘明,機關首長連同證據移請監察院審查
(D)懲戒事由僅限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有違法情事
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懲戒事由)1. 違法執行職務2. 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3.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懲戒事由)
1. 違法執行職務2. 怠於執行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3.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嚴重損害政府信譽
樓上應該是十等以上移請監察院
因為九等以上包含九等喔
6 關於公務員之懲戒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務員懲戒機關為公務員懲戒委員..-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