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年滿18歲之未成年人得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此之18歲為行政程序上之何種能..-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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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nashpantet 幼兒園下 (2015/01/28)
一、憲法:依憲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四十歲,才能夠參選總統、副總統。 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依本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須年滿二十歲始有選舉權,年滿三十五歲始得參選直轄市長,年滿三十歲始得參選縣市長,年滿二十六歲始得參選鄉鎮市長。 三、刑法:依刑法第十八條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換句話說,十八歲以上、未滿八十歲之人,應具有完全之責任能力,另外,依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年滿十六歲以上之男女,始具有性自主能力。 四、民法:依民法第十二條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即具有完全之行為能力,能獨立行使有效的法律行...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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