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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二十世紀中葉以後,法律發展進入社會立法時代,而社會立法的基本精神是:
(A)重視個人的社會義務與整體社會利益
(B) 主要重視個人的權益與福祉
(C)強調社會義務超過個人權利
(D) 主張依法行政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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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李薇萱 高三上 (2011/12/11)
廣義的社會立法,著眼於增進社會大眾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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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Smith Huang (2014/05/22)
社會義務與個人權力兼顧
4F
婷婷 高一上 (2016/06/26)
社會義務.社會利益
社會義務.個人權利

5F
Jamie 高三下 (2016/09/03)

下列何者不是社會立法時代的主要特徵? 
(A)由所有權絕對自由趨向「所有權包括義務」
(B)由契約自由趨向「契約的限制」 
(C)由無過失責任趨向「過失責任」
(D)私法的公法化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學- 103 年 - 地方四等#18362

答案:C

C.近代民法為了保障個人活動的自由,原則上採用過失責任主義。但是,鐵路,汽車,飛機等高速交通工具的發展以及礦業,電力產業,石油化工等擁有危險設備或者排放有害物質的大企業的出現,產生了大量的受害者群體,同時,由於企業使用高度複雜的技術進行生產,所以要認定企業的過失存在技術上的難度。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堅持過失責任原則,事實上就是放棄了對受害者的救濟。因此,超越過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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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紀中葉以後,法律發展進入社會立法時代,而社會立法的基本精神是: (A)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