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關於代替行政處分之行政契約,於下列何種情形,非屬無效? (A)締約雙方不..-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2F 好運柴犬 高一下 (2021/08/04)
(A)行政契約之要式性,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41條準用民法規定,違反要式性,就是違反民法73條,無效,既然行政程序法第139條規定以書面方式為之,就不得再以口頭。違反即無效。 (B)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42條第2款,雙方明知「與行政契約內容相同之行政處分有得撤銷之原因」為無效事由,則雙方不知者,即非無效事由 (C)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42條第4款,違反137條者無效,則137條既然要求給付必須有合理關聯,則給付若顯不相當就是無合理關聯,就是違反137條就無效了 (D)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41條,行政契約準用民法規定之結果為無效者,無效違反善良風俗就是違反民法72條,當然就無效了 |
3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