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3 甲律師曾在擔任檢察官時,於一件車禍案件,蒞庭執行公訴職務。之後該車禍案件的被害人 A 向加害 人 B 請求民事損害賠償,A 想委任甲律師擔任該民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甲律師能不能接受委任?
(A)甲律師曾在該車禍案擔任蒞庭檢察官,不能接受與該案件相同或實質相關案件任何一方之委任
(B)如果可以得到 B 書面同意就可以接受委任,否則就不可以
(C)甲律師如果離開檢察官職務後已經滿 3 年就可以接受委任,3 年內就不可以
(D)甲律師擔任檢察官承辦的是刑事部分,現在涉訟的是民事部分,二者是不同的訴訟程序,甲律師可 以接受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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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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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1/08/31)
律師倫理規範 ( 民國 98 年 09 ★ 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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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wangchauyau 高一上 (2021/08/31)
律師倫理規範30曾任公務員與仲裁人之關連事件,絕對不可以受任
5F
Meng 國二下 (2022/07/24)
律師倫理規範(全國律師聯合會 111 年 5 月 29 日、7 月 3 日第 1 屆第 4 次及第 5 次會員代表大會修正通過全文 55 條)
第三十一條
律師不得受任下列事件:
一、依信賴關係或法律顧問關係接受諮詢,與該諮詢事件利害相衝突之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之事件。
二、與受任之事件利害相衝突之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之事件。關於現在受任事件,其與原委任人終止委任者,亦同。
三、以現在受任事件之委任人為對造之其他事件。
四、由現在受任事件之對造所委任之其他事件。
五、曾任公務員或仲裁人,其職務上所處理之同一或有實質關連之事件。
六、與律師之財產、業務或個人利益有關,可能影響其獨立專業判斷之事件。
七、相對人或其所委任之律師,與其有配偶或二親等內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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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甲律師曾在擔任檢察官時,於一件車禍案件,蒞庭執行公訴職務。之後該車禍案件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