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甲向乙購買二手車一部,價金新臺幣 30 萬元,甲並簽發以自己為發票人、丙為付款人,一個月後到 期之匯票以支付價款。然該車竟於過戶交車前遭竊,甲因未能取得該車,遂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乙返 還該匯票。然乙取得票據後即背書轉讓予善意之丁以償還其欠款,因而向甲表示無法返還該匯票。而 受讓該票之丁又再將該票據贈與其母戊,以祝賀其六十大壽。該票到期後,戊乃持該票向丙請求付款 遭拒,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甲、乙間買賣契約已解除,因此戊並不得向甲請求票款
(B)因戊為無償取得該票據,是以無法主張票據權利,無法行使追索權
(C)因丁為善意,是以戊仍取得票據權利,而得向甲行使追索權,甲不得拒絕
(D)戊為無償取得票據,因而不能向背書人乙主張追索權,而只得向發票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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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hgfofx (2020/12/21)
1.丁是善意取得無瑕疵的票據,繼受的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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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ckvhome 高二上 (2021/05/03)

(A)因甲、乙間買賣契約已解除,因此戊向甲請求票款:票據無因性
(B)因戊為無償取得該票據,主張票據權利,行使追索權:因丁合法取得票據
(C)因丁為善意,是以戊仍取得票據權利,而得向甲行使追索權,甲不得拒絕
(D)戊為無償取得票據,因而向背書人乙主張追索權,而向發票人請求因丁合法取得票據

3F
112律師及格、四書正額錄 (2023/08/03)

(A) 13
票據債務人(甲)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乙)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戊)。但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此限。

(B)(C)(D) 14II
無對價或以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優於其前手之權利。

戊無償取得該票據,故依照14II不得享有優於丁的權利。
但丁又是善意取得票據而原始取得票據權利,因此戊享有該票據之完整權利。

26 甲向乙購買二手車一部,價金新臺幣 30 萬元,甲並簽發以自己為發票人、丙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