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53 甲訴請乙拆除 A 地上之 B 屋,並將 A 地返還予甲及其他共有人丙,經法院判決甲勝訴並告確定。甲持該判決聲請強制執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應協同丙聲請強制執行,始為適格之執行當事人
(B)執行標的價額應按 B 屋之交易價格核定之
(C)甲因故不擬繼續執行時,得聲請法院核發債權憑證,日後得持債權憑證聲請執行,無庸再繳納執行費
(D)執行法院將 B 屋拆除、點交 A 地予甲占有後,乙復即占有 A 地,甲得持原確定判決再聲請強制執行,惟應另行繳納執行費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Jenny 小五下 (2021/05/31)
(A)選項 錯誤 關於土地共有人無須協同★★(...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1F
s.pr 大二上 (2020/10/21)

D.實務見解(最高法院44 年台抗字第 6 號判例):執行名義命債務人返還土地,雖未明白命其拆卸土地上之房屋,而由強制執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所準用之第一百條法意推之,該執行名義當然含有使債務人拆卸房屋之效力。從而,如執行名義為返還土地包含拆屋之效力。

3F
ckvhome 高二上 (2021/08/16)

(A)甲不須協同丙聲請強制執行,始為適格之執行當事人
(B)執行標的價額應按 A地之交易價格核定之(強30-1準用民訴77-1II)
(C)甲因故不擬繼續執行時,不得聲請法院核發債權憑證,日後得持債權憑證聲請執行,無庸再繳納執行費(強27):無財產執行,才聲請債權憑證
(D)執行法院將 B 屋拆除、點交 A 地予甲占有後,乙復即占有 A 地,甲得持原確定判決再聲請強制執 行,惟應另行繳納執行費(強124)

53 甲訴請乙拆除 A 地上之 B 屋,並將 A 地返還予甲及其他共有人丙,經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