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法第 40 條
執票人以委任取款之目的而為背書時,應於匯票上記載之。(A)
前項被背書人,得行使匯票上一切權利(B),並得以同一目的更為背書。
其次之被背書人所得行使之權利,與第一被背書人同。(C)
票據債務人對於受任人所得提出之抗辯,以得對抗委任人者為限。(D)
15.關於匯票之委任取款背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執票人以委任取款之目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