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薪資、最低工時 ---->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6 條:「事業單位以其事業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承攬時應 於事前告知該承攬人有關其事業工作環境、危害因素暨本法及有關安全衛生 規定應採取之措施。承攬人就其承攬之全部或一部分交付再承攬時,承攬人- 亦應依前項規定告知再承攬人」
30.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事業單位以其事 業招人承攬時,應於事前告知承攬人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