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主任-第二類科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8.承攬工作物發現瑕疵,依民法第 499 條規 定,工作物若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定著 物,其期限為幾年?
(A) 一年。
(B) 三年。
(C) 五年。
(D) 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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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m26028 高二下 (2020/09/06)
第 499 條 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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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Jart Huang 國三下 (2021/05/11)

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之修繕者,前
條所定之期限,延為五年。

3F
游庭瑜 國三上 (2022/01/07)
  • 若是工作物毋庸交付者,則自工作完成後一年內須發現瑕疵,始得主張。 又根據《民法》第499條規定:「工作為建築物或其他土地上之工作物或為此等工作物之重大之修繕者,前條所定之期限,延為五年」,故營建工程之瑕疵發現期為「五年」。

28.承攬工作物發現瑕疵,依民法第 499 條規 定,工作物若為建築物或其他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