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2 某甲聲稱已在香客眾多的廟宇廣場下安裝定時炸彈,引起公眾恐慌,經警方查證後,廣場下並無炸彈。關 於某甲之行為,應成立下列何種罪名?
(A)刑法第 283 條聚眾鬥毆罪
(B)刑法第 271 條第 2 項殺人未遂罪
(C)刑法第 151 條恐嚇危害公安罪
(D)刑法第 185 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法警加油 (2020/09/05)
第 151 條(恐嚇公眾罪)(不特定多數人)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特定人)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棒! 小一上 (2021/06/28)
聚眾鬥毆致人於死或重傷者,在場助勢而非出於正當防衛之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手實施傷害者,仍依傷害各條之規定處斷 恐嚇公眾罪規定在刑法第151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財產之事恐嚇公眾,致生危害於公安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梁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假如飆車時發生意外,因而有人重傷,則依同條第2項,刑度將加重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人因此而死亡,刑度更重,為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4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1/08/11)

是否發生實害非所問

6113f274a4f5c.jpg#s-1024,430


資料來源:法規資料庫
5F
飄飄 國三下 (2021/09/06)

․緊急避難24  生命、身體、自由、財產

․恐嚇公眾151 生命、身體、財產 (不特定人)

․恐嚇他人305 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 (特定人)

32 某甲聲稱已在香客眾多的廟宇廣場下安裝定時炸彈,引起公眾恐慌,經警方查證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