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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9 2020年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生效後第十年,當時主要想要推動的協議範圍沒有包括下列何者?
(A)投資協議
(B)服務貿易
(C)貨品貿易
(D)金融互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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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3F
徐詩甯 (2021/04/30)

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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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0^ (2022/05/15)

https://www.ecfa.org.tw/EcfaAttachment/ECFADoc/2010-06-29-%E5%8D%94%E8%AD%B0%E6%96%87%E6%9C%AC.pdf

5F
lys36.wordpre 研一上 (2022/07/29)

2010年06月29日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Cross-Straits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序言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達成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的意願;雙方同意,本著世界貿易組織(WTO) 基本原則,考量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透過簽署「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標

本協議目標為:

一、加強和增進雙方之間的經濟、貿易和投資合作。

二、促進雙方貨品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捷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

三、擴大經濟合作領域,建立合作機制。

29 2020年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生效後第十年,當時主要想要推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