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內政部移民署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國人,再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移民署強調,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之外國人,前於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2日間,13度宣布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為第14次。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本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詳情請參考以下「問答集」。
目前已經恢復臨櫃辦理
配合...
配合全國疫情警戒於7月27日降至第二級,移民署恢復受理臨櫃各類申請案,在三級警戒期間因自動延期須補辦停留延期及各類居留案件的外來人口,請儘快依限到移民署各服務站辦理;不符合申請延期停留及延長離臺規定的外來人口,也要準備出境。 隨著警戒降級,移民署各地服務站湧現洽公人潮,彰化縣服務站提醒彰化地區疫情期間暫緩辦理居留延期、入境後首次申辦居留證、在臺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核發居留簽證及居留資料變更登記等案件的外來人口,請在8月25日前到服務站辦理居留手續;另外符合申請延期停留或離臺期限的外來人口,也請在8月6日前,準備相關文件到服務站補辦延期。 彰化縣服務站表示雖然疫情趨緩,但防疫措施也不能鬆懈,到站洽公也要簡訊實聯制、全程配戴口罩、加強手部消毒並保持社交距離,站主任林弘志並鼓勵符合資格的合法居停留外來人口以「COVID-19公費疫苗預約平台」網頁進行意願登記及預約接種,最新境管措施及疫情期間居停留措施,已公告於移民署網站 (https://www.immigration.gov.tw/)或來電彰化縣服務站(電話:04-7270001)諮詢。
本署(移民署)分別於2020年7月17日、8月14日、9月14日、10月15日、11月13日、12月14日、2021年1月13日、2月5日、3月12日、4月13日、5月13日、6月10日及7月12日13度延長之天數
8/11第14度延期外交部:2020年3/21、4/17、5/18、6/15、7/17共五次
17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外交部針對外籍人士所作延長停留措施,何者正確?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