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契約當事人約定以將來訂立一定契約為內容之契約,稱之為? (A)本約 (B..-阿摩線上測驗
4F Kate Lin 大三上 (2020/12/11)
26 契約當事人約定以將來訂立一定契約為內容之契約,稱之為? 預約:約定將來訂立一定契約之契約。預約訂立後,當事人即負有履行預約之義務。 (最高法院 80 年度台上字第 2011 號裁判,按預約當事人之一方請求他方訂立本約,係以請求他方履行本約為其最終目的,設買賣預約之出賣人,於訂約後已將買賣標的物之不動產所有權移轉於第三人,其對於買受人所負移轉所有權之義務,即陷於給付不能之狀態,縱經訂立本約,買受人亦僅得對出賣人請求賠償損害,不得請求履行契約。) 主契約:不以他契約之存在為前提。 從契約:以他契約之存在為前提。 例如:...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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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小星星113初等普考錄取 高一上 (2022/12/22)
補充:(以下內容來自陳治宇老師法學緒論(大意)百分百測驗題庫書) 預約之目的:預約之目的在成立本約,當事人所以不逕訂立本約,其主要原因當係因法律上或事實上之事由,致訂立本約,尚未臻成熟,乃先成立預約,使相對人受其拘束,以確保本約之訂立,例如: (1)甲擬向乙借款,乙表示須俟1個月後始有資金,於是甲與乙訂立消費借貸之預約,約定1個月後再訂立本約。 (2)甲擬向乙承租A屋,乙因半年後,始能收回該屋,乃先與甲訂立租賃契約之預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