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關於股東提案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董事會違法拒絕將股東之合法..-阿摩線上測驗
2F a0965729293 (2021/04/25)
△提案權或提名權,不扣除無表決權股份數 (註:107年11月1日施行之公司法第172條之1文字已有修正,刪除「以書面」之文字) 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1項及第192條之1第3項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於計算「已發行股份總數1%」時,因屬提案權或提名權,不涉及股東會之議決,故無需扣除公司法第179條第2項各款無表決權之股份數。 (經濟部95年2月8日經商字第09502402920號函) |
3F
|
4F Snow 小二上 (2023/07/07)
第 172-1 條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