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21下列何者非契約成立之方式? (A)要約與承諾之合致(B)承諾與意思..-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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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雷尼雅 國二上 (2014/08/10)
§153當事人(1)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 當事人對於(2)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3)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 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 其事件之性質定之。 (4)要約交錯—ex甲願意以10萬元購買乙的中古車而寄信給乙,而乙同時發出信函願意以10萬元出售自己的中古車給甲 (5)意思實現-§161 Ⅰ依習慣或依其事件之性質,承諾無須通知者,在相當時期內,有可認為承諾之事實時,其契約為成立。 Ⅱ前項規定,於要約人要約當時預先聲明承諾無須通知者準用之。 Ex 向旅館預定房間習慣上除有反對之表示外即無代旅館之承諾
資料來源:程怡法學大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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