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得依法裁定管收有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義務人,管收是對人民那一項基本權利所為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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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Longer 國一下 (2021/09/21)
行政執行法上的「管收」,係指人民負有公法上給付義務(例如欠繳罰鍰、欠稅),明顯有繳納的能力(過著奢華的生活),卻故意隱匿資產、拒絕履行(就是所謂的脫產),經行政執行機關追繳無效時,得向法院聲請裁定管收,法院若裁定准許,則將義務人送交管收所拘留,性質類似監禁於看守所,管收最長可達三個月。 https://www.lawyerli.tw/l/什麼是管收?為何政府不多利用管收追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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