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 758 條
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前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
A.C.D 是已當然取得所有權,惟仍需登記始得處分
5 下列何種情形,乙須待 A 地之登記名義移轉於自己,始取得 A 地之所有權?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