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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30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不得規定下列何種處罰?
(A)罰鍰
(B)罰金
(C)停止營業
(D)吊扣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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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versoul702 大二上 (2020/12/03)
地方制度法 第26條 第3項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1/08/18)

罰金是刑法範圍

PS刑罰中 唯一從刑是 褫奪公權

8F
晴。 大一上 (2022/07/20)

(A) 罰鍰 (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

(B) 罰金 

(C) 停止營業 

(D) 吊扣執照

(4)勒令停工

(5)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

(6)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第 26 條 自治條例應分別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在直轄市稱直轄市法規,在縣(市)稱縣(市)規章,在鄉(鎮、市)稱鄉(鎮、市)規約。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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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不得規定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