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違背職務-在職責內該做的還是有作。發包興建大樓由乙包商承包,是職責中本應完成事項,並無違背。
違背職務-本卷49題,甲刑事小隊長,未依法取締。該做的卻沒有作。
違背職務或不違背職務主要是看叫「對方做甚麼事」違背職務 →應該要依法取締,但要求對方給錢後就不取締 不違背職務 →職務上依法申請的補助案,要求對方給錢就先辦他的老實說這題看不出來甲是要賄賂甚麼@@「乙領取工程款時,甲要求賄賂新臺幣 2 萬元」乙領到錢代表工程已經結束了,感覺只是單純跟他要錢也沒提到甲事前有答應要發包給乙,所以題目其實無法分辨是職務上還是違背職務可能因為這樣,選項才都已經設定好是「不違背職務」
50 甲為某市政府總務科科長,該市政府發包興建大樓一棟,由乙包商承包。乙領取工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