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2 下列何者屬於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事件?
(A)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
(B)關於內政部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
(C)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警告、記點等事件
(D)不服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定而抗告之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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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衝衝虎 (三等上岸) 大三下 (2020/10/10)
行政訴訟法229 (A)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之輕微處分而涉訟者 (B)關於內政部移民署之行政收容事件涉訟 (C)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警告、記點等事件 (D)不服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裁定而抗告之事件  第 229 條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一、關於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二、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三、其他關於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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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6666a 高二上 (2021/04/09)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以地方法院行政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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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z1023 研一上 (2021/07/20)
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以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第一審管轄法院。
下列各款行政訴訟事件,除本法別有規定外,適用本章所定之簡易程序:
一、關於
稅捐課徵事件涉訟,所核課之稅額在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者。
二、因不服
行政機關所為新臺幣四十萬元以下罰鍰處分而涉訟者。
三、其他關於
公法上財產關係之訴訟,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四十
萬元
以下者。
四、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
告誡、警告、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
他相類之
輕微處分而涉訟者。
五、關於內政部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之
行政收容事件涉訟,或合併
請求損害賠償或其他財產上給付者。
六、
依法律之規定應適用簡易訴訟程序者。
前項所定數額,司法院得因情勢需要,以命令
減為新臺幣二十萬元或增至
新臺幣六十萬元

第二項第五款之事件,由
受收容人受收容或曾受收容所在地之地方法院行
政訴訟庭管轄
,不適用第十三條之規定。但未曾受收容者,由被告機關所
在地之地方法院
行政訴訟庭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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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i 高三下 (2022/03/03)

ABC答案第 22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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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下列何者屬於高等行政法院管轄事件? (A)因不服行政機關所為講習、輔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