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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5 數人基於公同關係,享有一物之所有權者,乃公同共有。下列關於公同共有之敘述,何者正確?
(A)各公同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B)公同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公同共有物
(C)公同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D)以全體公同共有人同意者為限,各公同共有人始得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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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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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喵 國三上 (2021/09/30)
(A)民法第828條第2項並未準用第819條,所以各公同共有人不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B)民法第829條 公同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有人不得請求分割其公同共有.....看完整詳解
3F
元氣大河馬 國三下 (2021/07/07)
829條
公同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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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我會考上四書 大二下 (2024/08/01)

A. 公同共有關係並沒有所謂的『應有部分』

B.829條
C.依828準用820關於共有物管理之部分
D.依828準用829第2項規定,各公同共有人可以獨自訴請返還共有物給公同共有人全體

#此外,『公同共有債權』就不一樣了,實務認為它不是回復公同共有債權之請求,故依831準用828第3項要全體為之

15 數人基於公同關係,享有一物之所有權者,乃公同共有。下列關於公同共有之敘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