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條:報值或保價郵件遇有遺失、被竊或毀損應予補償時,如係全部,按所報或所保價值全數補償;如係一部,就其損失之實價予以補償。其實價,依收寄時及收寄地之市價決定。但最多以原件所報或所保價值為限。
27.報值或保價郵件一部分損失時,以實價補償,最多以原件所報或所保價值為限。其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