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制度法 第29條
Ⅰ直轄市政府、縣 (市) 政府、鄉 (鎮、市) 公所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得依其法定職權 或基於法律、中央法規之授權,訂定委辦規則。
Ⅱ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其名稱準用自治規則之規定
38 縣政府辦理委辦事項,得基於法令授權制定委辦規則,其制定之程序為何?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