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法官迴避之聲請,由該法官所屬...
請問(C) (D)的法條依據是以下的哪一條呢??
(C)法官若曾為本案之偵查檢察官,法官必須自行迴避
(D)法官若曾參與本案之羈押的裁定,應自行迴避
法官於該管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一、法官為被害人者。二、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配偶、八親等內之血親、五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者。三、法官與被告或被害人訂有婚約者。四、法官現為或曾為被告或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者。五、法官曾為被告之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或曾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六、法官曾為告訴人、告發人、證人或鑑定人者。七、法官曾執行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之職務者。八、法官曾參與前審之裁判者。
還是沒有規定在這裡的其他法條? @@
35 下列關於法官迴避的敘述何者正確? (A)法官迴避之聲請,由該法官所屬之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