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外貪、刑 判定
2.有(有期徒刑)定,未執、未畢。緩 不限。
3.保訓 判定,未執、未畢
4.破、褫、停休、監輔。尚未xx
涉嫌貪汙還是可以登記參選。(實務上也是如此)
貪污罪判刑確定就不行。
30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規定,候選人的消極條件有下 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