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字第450號解釋:
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舉凡教學、學習自由有關之重要事項,均屬大學自治之項目,又國家對大學之監督除應以法律明定外,其訂定亦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業經本院釋字第三八○號解釋釋示在案。
依司法院釋字第450號解釋,大學自治的保障,其憲法上的依據為何? (A)講學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