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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公民以法定人數的簽署,有提出法案並議決為法律之權利,依據我國憲法之規定為:
(A)複決權
(B)受益權
(C)創制權
(D)請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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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Inspiration 大一下 (2016/12/03)

創制權:人民為辦一項事業而要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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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106 Police 上榜 大四上 (2017/05/31)

這題是不是也該有複決權?,因為你給它人寫說並議決...

3F
Zoey 研一上 (2022/08/24)
  • 受益權:人民積極要求國家行使統治權,以享受特定利益之權利。
  • 經濟上受益權
  • 行政上受益權
  1. 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之權。」
  2. 請願權
  3. 請願事項:國家政策、公共利益或私人權益。(請願法第2條)
  4. 受理機關:主管行政機關或民意機關,不包括司法機關。(請願法第2條)
  • 司法上受益權
  • 教育上受益權
  • 創制:公民得以法定人數之提議,提出法案,經投票制訂法律。
  • 複決:經由公民提議或法定機關之請求,將法案交由公民投票,以決定其存廢。
  • 由縣民行使方式:縣民關於縣自治事項,依法律行使創制、複決之權,對於縣長及其他縣自治人員,依法律行使選舉、罷免之權。(憲法第123條第1項)
  • 一般人民行使方式: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由法律定之。(憲法136條)
  • 轉載至三民輔考

公民以法定人數的簽署,有提出法案並議決為法律之權利,依據我國憲法之規定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