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全將學者論述綜合如下:
1、 法職權:依法取得之權力。包含強制及獎賞權力。
2、 強制權:藉強迫或懲罰而取得的權力。
3、 獎賞權:藉獎賞鼓勵而取得的權力。
4、 參照權:藉高尚人格使人認同而取得的權力。
5、 專家權:藉專門知識而取得的權力。
6、 情感權:因受人喜歡而取得的權力。
7、 關係權:因擁有某種關係而取得的權力。如裙帶關係、狐假虎威等。
以權力的來源分類
1.個人權:權力的基礎是個人所擁有。如專家權、參照權。
2.職位權:權力的基礎來自職位。如法職權。
3.機會權:權力的基礎來自於機會的權力。如關係權。
【已刪除】44若他人之所以願意接受領導者的影響,乃是由於領導者在學識、能力各方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