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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依民法第 601-2 條關於寄託契約之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或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多久期間不行使而消滅。
(A)6個月
(B)1年
(C)2年
(D)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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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Chia Hui Huan 研一下 (2011/11/26)
關於寄託契約之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或損害賠.....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劉品君 高二下 (2013/06/08)
機車保管就是啦
6F
陳安 高三上 (2013/06/09)
謝謝說明, 再請教一下,機車停在路邊收費格是否也適用民法601-2?
7F
劉品君 高二下 (2013/06/15)
補充
第 127 條  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一、旅店、飲食店及娛樂場之住宿費、飲食費、座費、消費物之代價及其墊款。
二、運送費及運送人所墊之款。
三、以租賃動產為營業者之租價。
四、醫生、藥師、看護生之診費、藥費、報酬及其墊款。
五、律師、會計師、公證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六、律師、會計師、公證人所收當事人物件之交還。
七、技師、承攬人之報酬及其墊款。
 
八、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

依民法第 601-2 條關於寄託契約之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或損害賠償請求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