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子女及共同生活之親屬
《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二、服務對象:
(一)包括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未入籍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 人民及香港或澳門居民,或已入籍為我國國民而仍有照顧輔導需要者。
(二)前款服務對象之子女及共同生活之親屬。
25 依據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作業要點,新住民家庭照顧輔導服務的服務對象,不包括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