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依現行審計法規定,下列何者係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之事項?
(A)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
(B)重大建設事業之興建效能
(C)預算數之超過或賸餘
(D)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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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06), B(61), C(61), D(79), E(0) #2097259
統計: A(406), B(61), C(61), D(79), E(0) #2097259
詳解 (共 2 筆)
#3840390
審計法第65條
審計機關辦理公務機關審計事務,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業務、財務、會計事務之處理程序及其有關法令。
二、各項計畫實施進度、收支預算執行經過及其績效。
三、財產運用有效程度及現金、財物盤查。
四、應收、應付帳款及其他資產、負債之查證核對。
五、以上各款應行改進事項。
(B)重大建設事業之興建效能(x)-->公有營業及事業 審66
(C)預算數之超過或賸餘(x)-->各機關或基金決算 審67
(D)違法失職或不當情事之有無(x)-->各機關或基金決算 審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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