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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個人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其綜合所得稅的課稅方式為:
(A)屬於證券交易所得,免課所得稅
(B)依10%扣繳率課所得稅,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C)分別依照利息所得與其他所得,扣除費用成本後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D)依6%扣繳率課所得稅,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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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考上記帳士 高一上 (2017/07/17)
所得稅法 14-1條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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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Taotao Tao 高二上 (2021/10/15)
所得稅法

第 14 條
第十類: 其他所得: 不屬於上列各類之所得,以其收入額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但告發或檢舉獎金、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除依第八十八條規定扣繳稅款外,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

各類所得稅扣繳標準

第 2 條  
十一、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按所得額扣取百分之十

25 個人與證券商或銀行從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其綜合所得稅的課稅方式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