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8條
年終辦理之考績結果,應自次年一月起執行;一次記二大功專案考績及非於年終辦理之另予考績,自主管機關核定之日起執行。但考績應予免職人員,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確定前,應先行停職。
25 公務人員年終辦理之考績結果,應自何時執行? (A)每年 11 月起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