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38 條
室內消防栓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發電機設備或蓄電池設備,其供電容
量應供其有效動作三十分鐘以上。
前項緊急電源在供第十二條第四款使用之場所,得使用具有相同效果之引
擎動力系統。
25 室內消防栓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發電機設備或蓄電池設備,其供電容量應供其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