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 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十五年之警用公務車輛,依規定應辦理財產報廢的情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公務車輛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用始可使用
(B)公務車輛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四十以上無法改善
(C)公務車輛最近三年之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D)公務車輛確已不堪使用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1F
莊維仁 高三下 (2019/05/03)

車輛管理手冊

四十、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政府採購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辦理汰換:(一)使用年限達當年度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所規定之。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者。 

(二)不堪修護使用者。

已依第一項規定辦理汰換或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應辦理財產報廢: 

A(一)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用始可使用。

 B(二)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四十以上無法改善。

C(三)最近三年之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

前項財產報廢之車輛,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至轄管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牌照繳銷,其不堪使用者,應辦理報廢登記。



2F
天道酬勤(已上岸) 大二上 (2020/06/11)

公務車汰換(報廢):

1.達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並立條件)>單純達使用年限還不能報廢

2.不堪修復使用:

(1)須一次花費該新車價10%大修方可使用。

(2)燃料消耗超過原廠之40%。

(3)最近3年內修車費用,平均每年超過該新車價20%。


25 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但未屆滿十五年之警用公務車輛,依規定應辦理財產報廢的情形..-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