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公共圖書館依人口總數配置適當之人力,其計算基準如下:(一) 國立圖書館:應斟酌館舍面積、館藏量、流通量、分館數及業務繁簡定之。(二) 直轄市立圖書館:每人口總數五千人,置專任人員一人。(三) 縣市圖書館:人口總數未達五十萬人者,置專任人員十五人;人口總數在五十 萬人以上未達一百萬人者,置專任人員二十人;人口總數在一百萬人以上者, 專任人員以不低於二十五人為原則。(四) 鄉鎮圖書館:人口總數未達十五萬人者,置管理員一人、幹事一人;人口總數 在十五萬人以上未達三十萬人者,置管理員一人、幹事一人、書記一人;人口 總數在三十萬人以上者,置管理員一人、幹事一人、書記二人。
25 已知四所公共圖書館服務的人口數如下: 館名 屬性 人口數 甲..-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