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有關審計人員為行使審計職權,進行證據蒐集之敘述,正確者計有幾項?①得向被審核機關查閱 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 ②可臨時封鎖各項有關簿籍、憑證或其他 文件,並提取全部或一部 ③得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 憑證或其他文件;必要時,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④得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後,會同 司法警察,進入疑為藏置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等處所,實施搜索
(A)1項
(B)2項
(C)3項
(D)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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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 B(44), C(155), D(52), E(0) #2781926

詳解 (共 4 筆)

#5650447
審計法第15條
1. 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
2. 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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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0962
審計法第 14 條

1.審計人員為行使職權,向各機關查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或檢查現金、財物時,各該主管人員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或需要有關資料,並應為詳實之答復或提供之
2.如有違背前項規定,審計人員應將其事實報告該管審計機關,通知各該機關長官予以處分,或呈請監察院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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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9571
審計法第 14 條 審計人員為行使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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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7433
(2)不可以臨時封鎖有關各項簿籍、憑證。
(共 2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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