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海岸巡防特種考試_三等_各科組別:海巡法規(包括海岸巡防法、國家安全法、海洋污染防治法、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章行政與第五章罰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129844
年份:114年
科目:海巡法規
25 有關海洋污染防治法與「重大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海洋污染防治法第 18 條第 1 項第 5 款所稱之「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需特別加以保護 之區域」,包含海洋庇護區
(B)海洋污染防治法第 8 條第 3 項所稱毒品、藥品,指氰化物、氰酸鉀、酚類、有機錫類或其 他散布於海域,足致水生物昏迷、死亡、降低生產力或喪失成長繁殖能力之含毒物質
(C)依據「重大海洋污染緊急應變計畫」,污染的分級可依化學貨櫃數目來分類,諸如「第一級:1 只化學貨櫃所造成之污染或有污染之虞」、「第三級:超過 7 只化學貨櫃或散裝船舶所造 成之污染或有污染之虞」
(D)當發生海洋污染,各應變機關先採取污染物質危害辨識、應變優先順序界定,研判無複合 性災害發生後,採取抽除殘油、佈置防止油污擴散資材、堵漏等緊急應變措施,執行污染 清除或防止污染範圍擴大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