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某甲供給生活費給某乙,依現行保險法,誰可當要保人?
(A)某甲
(B)某乙
(C)甲與乙均可
(D)甲與乙均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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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265), C(54), D(2), E(0) #141369

詳解 (共 7 筆)

#1526315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B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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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6861
我覺得有點難解釋耶!
都需要靠別人給生活費,還有辦法負擔保費嗎?
雖然書上正解是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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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6477
生活費所仰給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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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270

   為何是某乙?而不是某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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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2941
依據保險法第16條
要保人對於下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
一、本人或其家屬
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
三、債務人
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因此該題答案應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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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458
甲乙間除了生活費仰給並無其他關係

麻煩答案改回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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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8916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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