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甲乙為夫妻,膝下無兒女,甲之父母丙與丁均健在。某日,甲死亡,留下遺產100 萬元。繼承人乙、丙、丁各可分得多少遺產?
(A)乙30 萬元,丙35 萬元,丁35 萬元
(B)乙40 萬元,丙30 萬元,丁30 萬元
(C)乙50 萬元,丙25 萬元,丁25 萬元
(D)乙60 萬元,丙20 萬元,丁20 萬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1), B(33), C(2747), D(104), E(0) #524723

詳解 (共 3 筆)

#837990
※父母為第二順位繼承人

民法#1144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依、與第1138調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份為遺產二分之一
參考資料
19
0
#3694718

民法  第 1138 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100萬遺產分兩份,每份是50萬

一份給配偶,另一份給父母

配偶拿到50萬,另外50萬父母平分所以一人25萬

9
0
#2900847

遺產100萬

妻      1/2  =  50萬

父母  1/2  =  50萬  =  父 25萬  母  25萬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