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關於國家賠償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甲騎乘機車因路面不平而發生車禍,造成其車輛嚴重損害,原則上甲得向道路養護機關請求修 復其機車
(B)各級政府為支應可能發生之國家賠償,應依法編列預算支應
(C)乙向 B 行政機關請求國家賠償,B 行政機關於乙提出請求後已逾 2 個月不開始協議,乙依法即 可提起國家賠償之訴
(D)人民向國家機關請求國家賠償,其請求權自知有損害時起,因 2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若自損害 發生時起,逾 5 年者亦同
統計: A(929), B(246), C(525), D(109), E(0) #2938782
詳解 (共 10 筆)
同意B2 B3 我也是選C
可能有機會可以申請疑義,不過若是硬要說的話,
逾2個月的確也等於逾30日(玩文字遊戲),
只能說題目做越多反而想更多,會注意每個選項的數字細節…A明明是簡單的觀念卻沒有馬上反應過來,然後結果是錯的…
人生真的很難~
請問這題的C選項是不是也有誤?
國家賠償法第 11 條
第一項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C) 乙向 B 行政機關請求國家賠償,B 行政機關於乙提出請求後已逾 2 個月不開始協議,乙依法即 可提起國家賠償之訴
國賠法第11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我的理解是:
逾30日不開始協議都可提起損害賠償訴訟,遑論是題目所提及的「逾2個月不開始協議」可提起國家賠償之訴。
這題應該是陷阱題...
國家賠償法第8條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國家賠償法第11條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但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起訴
國家賠償法第3條
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解題】
本題,法條上確實是「逾30日」不開始協議,題目則稱「已逾 2 個月」,已逾30日開始協議的期效,依法即可提起國家賠償之訴
【問題】國賠要跟誰提出?(賠償義務機關之確定)
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因此,本題甲卻向「養護機關」而非設置或管理機關,請求修復其機車
【延伸/參考】
公路法第六條之規定各級公路管理機關
國家賠償法第9條
依第三條第一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該公共設施之設置或管理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依第三條第二項請求損害賠償者,以委託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A)為何不是依據國賠法第9條第2項 選賠償義務機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