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5.事業單位分別交付2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爲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 位應採取下列何種必要措施?
(A)轉嫁承攬人,分別就承攬部分自負責任
(B)指定承攬人之一負原 事業單位之實任
(C)使承攬人互推1人爲代表人負原事業單位之责任
(D)由承攬人合組共同企業體 負原事業單位之賁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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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1F
謝明斌 高二下 (2023/03/21)
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為防止職業災害,原事業單位應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一、設置協議組織,並指定工作場所負責人,擔任指揮、監督及協調之工作。
二、工作之連繫與調整。
三、工作場所之巡視。
四、相關承攬事業間之安全衛生教育之指導及協助。
五、其他為防止職業災害之必要事項。
事業單位分別交付二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應指定承攬人之一負前項原事業單位之責任。

25.事業單位分別交付2個以上承攬人共同作業而未參與共同作業時,爲防止職業災害,..-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