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12項教改工作
為落實<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之建議,教育部於87年擬定<教育改革行動方案>,經行政院「教育改革推動小組」審議通過,以5年時程,自87年7月至92年,編列經費新臺幣(以下同)1,570餘億元,實施12項工作計畫,包含:健全國民教育、普及幼稚教育、健全師資培育與教師進修制度、促進技職教育多元化與精緻化、追求高等教育卓越發展、推動終身教育及資訊網路教育、推展家庭教育、加強身心障礙學生教育、強化原住民學生教育、暢通升學管道、建立學生輔導新體制、充實教育經費與加強教育研究。
25.在1996 年公布「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的國家是: (A)英國(B)美..-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