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唱演奏
三、四年級:能透過聽唱、聽奏及讀譜, 建立與展現歌唱及演奏的 基本技巧。五、六年級:能透過聽唱、聽奏及讀譜, 進行歌唱及演奏,以表達情 感。七~九年級:能理解音樂符號並回應指 揮,進行歌唱及演奏,展現 音樂美感意識。十~十二年級:能運用讀譜知能及唱奏 技巧詮釋樂曲,進行歌唱 或演奏,提升生活美感。
25. 下列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領域課程綱要學習重點於歌唱演奏的敘述,哪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