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
名稱要適當:制 (訂) 定法規及修正現行法規時,宜就其所定內容之重心,
依下列規定定其名稱:
1.法律
(乙)勞動檢查法 :屬於全國性、一般性或長期性事項之規定者稱之。
(丙)勞工保險條例:屬於地區性、專門性、特殊性或臨時性事項之規定者稱之。
2.命令(甲)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屬於規定法律施行之細節性、技術性、程序性事項或就法律另作補充解釋者稱之。
(丁)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屬於規定應行遵守或應行照辦之事項者稱之。
25. 下列相關法律或法規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者,何者正確? (甲)職業安全衛..-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