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不法使用警槍,過失致人傷亡,其法律賠償規定為何? (..-阿摩線上測驗
1F 努力的砲灰(110警特上榜 高三下 (2021/04/06)
第 11 條 警察人員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因而致第三人受傷、死亡或財產損失者 ,應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 警察人員執行職務違反本條例使用警械規定,因而致人受傷、死亡或財產 損失者,由各該級政府支付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其出於故 意之行為,各該級政府得向其求償。 前二項醫療費、慰撫金、補償金或喪葬費之標準,由內政部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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