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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19.人民若對交通裁決事件不服,應如何救濟?
(A)向原處分機關提起訴願
(B)向管轄之地方法院簡易庭起訴
(C)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起訴
(D)向高等行政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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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努力(已上,感謝) 研一上 (2021/05/11)
第 237-1 條本法所稱交通裁決事件如下:一、不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條及第三十七條第五項之裁決,而提    起之撤銷訴訟、確認訴訟。二、合併請求返還與前款裁決相關之已繳納罰鍰或已繳送之駕駛執照、計    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汽車牌照。合併提起.....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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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國三上 (2020/11/10)
第三章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程序 第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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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 Chen 高一下 (2024/07/20)

依據臺灣的法律規定,對於交通裁決事件不服,人民應採取下列救濟途徑:

  1. 訴願:依《訴願法》第1條規定,人民對於行政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如認為違法或不當,可向原處分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因此,對於交通裁決事件不服,應先向原處分機關提起訴願。

  2. 行政訴訟:若訴願決定不服,依《行政訴訟法》第5條規定,可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第一審通常是由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管轄。

對於交通裁決事件不服,人民應依《行政訴訟法》提起行政訴訟。根據現行法規及實務見解,對於交通違規處分(如交通罰鍰裁決)不服,人民應直接向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行政訴訟,而不是先提起訴願。
 
因此,正確答案是:
(C) 向管轄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起訴

19.人民若對交通裁決事件不服,應如何救濟? (A)向原處分機關提起訴願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