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選舉罷免訴訟為:?
(A)一審終結
(B)二審終結
(C)三審終結
(D)不得提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cheser 大二上 (2011/12/04)
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看完整詳解
2F
Yi-chun Cho 國三下 (2012/07/06)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27條

  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

3F
高三下 (2018/08/09)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 127 條
選舉、罷免訴訟,設選舉法庭,採合議制審理,並應先於其他訴訟審判之,以二審終結,並不得提起再審之訴。各審受理之法院應於六個月內審結。

選舉罷免訴訟為:?(A)一審終結(B)二審終結(C)三審終結(D)不得提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