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政府與市場」、「中央與地方」二元對立的觀點,強調中央與地方、地方與地方府..-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Mark Chen 高二上 (2012/11/23)
一般而言,對於府際關係最普遍採用的定義,是依照美國學者萊特(Deil S.Wright)在《瞭解府際關係》(Understanding 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一書中的界定。萊特從權力運作的角度觀察美國聯邦、州與地方政府三者之間的互動關係,將府際互動模式歸納為以下三種,茲分別敘述如下:1、協調型權威模式(coordinate-authority model):此一模式提出的府際關係係指聯邦政府、州政府為各自分立、互不侵犯的對等實體,依憲法或其他相關法規清楚界定各自的職權範圍,其設定的基本原理是「對等協調」(coordinate),其互動是「獨立」,其權威運作模式是「自主」。地方政府則臣屬於州政府的直接管轄,其設置或廢除均決定於州政府的裁量。2、涵蓋型權威模式(inclusive-authority model): 此一模式假定聯邦政府扮演最高的角色且控制其他的政府層級,即聯邦、州和地方等三級政府之上下層級區分明顯,聯邦政府權力包含了州政.....看完整詳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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